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空调使用和管理规范
为改善学教条件,本着合理使用、安全管理、节能减排的原则,根据气温的季节变化,对空调的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:
一、空调的使用
1.启用空调:依据本地气象台的预报,夏季室外温度高于28℃;冬季室外温度低于0℃时,方可开启空调。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启空调器,经学校同意,方可启用空调(寝室洗漱时段空调开启由生活发展中心视情况而定)。
2.温度设置: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使用寿命,夏季制冷不低于25℃,冬季制热不高于20℃;空调开启后,除课间换气外需关闭门窗。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,以免损坏压缩机,影响空调正常使用。
3.关闭空调:放学、去外教室上课、下班或离寝,务必关闭教室、办公室和寝室空调,做到人走机关,以免长时间运行至使零部件发热短路引发火灾。
4.禁用空调:当教室、办公室或寝室内有不适合使用空调的人员存在时,需暂时禁用空调。
二、空调的管理
1.各区域专人负责:各班、各办公室、专用教室、各学生公寓须安排专人(如电教员、办公室负责人、专用教室使用人、生活老师)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的空调设备。
管理职责:切实爱护空调设备,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,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方法,避免人为损坏,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;当空调设备出现故障时,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报修。
2.学校总负责:学校后勤服务中心。
管理职责:遇节假日,应切断空调电闸;保管好使用说明书、质量证书等,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区域空调的使用情况,定期清洁过滤网,并做好记录;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督促改进,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;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,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,要追究使用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
2018年10月7日
版权所有 嘉兴经开实验教育集团 | 地址:城南街道腊梅路69号 | 邮编:314033 | 联系电话:0573—83998111 | 浙ICP备14035132号-1号 | 工信部:http://beian.miit.gov.cn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