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暖耕新 共研共育
——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校级家委会讨论交流会
日前,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、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颁布了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并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《规则》不仅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根本属性和具体规则,同时也对学校、教师、家长的育人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。随后各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《规则》的相关文件,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项要求。
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在教育部、市区级文件精神的指导下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写了《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》。并通过在线问卷的形式面向教师、家长、学生做了意见征求。为了更好地修订和完善细则,学校又于3月28日下午在闻远楼多功能厅召开了校级家委会讨论交流会。会议由教育服务中心徐小英主任主持,李月根校长、宋刚副校长、陈海旺副校长携服务厅部分成员,六个年级的校级家委会成员和学校校规校纪委员会、学生申诉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共同参与。值得一提的是,会议还专程邀请了学校法治副校长,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朱锷青女士全程参加。
首先宋刚副校长以《教育惩戒:想说爱你不容易》为题,从“规则出台不容易”“细则制定不容易”“最终实施不容易”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有关《细则》制定的前期工作。随后六个年级组的校级家委会成员在年级组长的召集下分组对《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》再次展开讨论,提出各自的修改意见并汇总提交。
在“汇报修改情况”环节,徐小英主任针对各年级家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逐一进行回复。在一来二去的解读说明中,大家对于《细则》的条款更加清晰,对于学校工作的细致和用心深有体会。在接下来进行的现场投票环节,与会的38位代表一致通过了修订后的《细则》,现场热烈的掌声代表着信任与支持。
随后,304班陈黄若菲爸爸作为校级家委会代表分享了参与此次活动的感受。他对学校“教育合伙人”的定义非常认同,并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。对于学校制定的《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》多次研读,并认为细则不宜过细,应该给予老师们更多的自主空间。最后他还代表所有与会家委会代表表态,支持并相信学校一定能把握好教育的尺度、温度和限度,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,维护师道尊严,维持教学秩序,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。
学校法治副校长朱锷青女士全程参与了活动,她谈了自己的四点感受:一、面对教育惩戒制度,学校理念开放。二、制定教育惩戒制度,学校过程开放。三、从响应、思考、启动到过程研讨、细则制订、付诸实施,体现着学校教育开放。四、教育惩戒制度的订立,除了体现一实经开教育的“开放”特征,也充分体现了一实经开人的“尊重”文化。同时她期待一实经开人始终谨守“精一执中,只承日新”的校训,践行“开放与尊重,平衡与充分”的校园精神,为嘉兴义务教育阶段提供美好的一实经开样本。
活动最后,李月根校长发表了寄语:一所学校的教育,每时每刻都考验着一所学校的理念、态度。对于《细则》的研讨过程体现了学校做开放、解放教育的办学哲思。与会成员一定感受到了,过程中人永远是第一位的。正面教育、激励教育是主线。批评、惩戒是辅助线。主线和辅助线都是具体的、有前提的。李校也提出了殷殷期望,期待家校共同实施好《细则》,让它发挥最大的价值。
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:“适当的惩罚,不仅是教育者的权利,也是教育者的义务。”教育惩戒权虽让教师对学生的错误行为可以采取适当的批评和惩戒,但这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。不忘教育初心,真正让教育惩戒成为为教育者和学生服务的教育艺术,促进学生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才是学校及教师真正要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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